各课题主持人:
为加强对已立项教科研课题的规范管理,提升教育教学研究水平,达到教学研究课题有效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,根据工作安排,学校将组织对201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科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对象
经申报立项,已到结题期限的校级课题,
二、成果要求
1.课题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,否则申请结题的材料将不予受理。
2.如论文尚未发表,可凭“录用通知”申请结题,但课题组须承诺提交正式成果的期限(不超过三个月),如在承诺期限内未提交正式成果,则该课题作终止处理。
3. 凭“录用通知”暂予结题的课题,须待课题组提交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后,方可发放结题证书。
三、课题延期
已到正常结题期尚未完成研究工作的课题,可申请延期一次,延期时间为半年或一年。
四、课题结题所提供的材料
1.课题研究申报评审书
2.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、中期报告
3.课题活动情况登记表(不少于5份)
4.课题研究结题报告(不少于5000字)
5.课题成果鉴定书(可在督导科研室公用信箱中下载)
6.附件:
(1)项目成果(论文、专著、师生获奖证书等)
(2)项目的有关研究材料(教学案例、问卷调查表等)
(3)课题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佐证材料
五、结题方式
1.审阅书面材料
2.召开汇报会,课题主持人用PPT汇报课题研究情况(8分钟),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,进行会议评审
3.课题评审情况通报
六、时间安排
请各课题组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结题所需的材料交督导科研室许大林处,逾期作延期结题处理。具体结题会议时间另行通知。
请各课题组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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